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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姜明: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

文章来源: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22-12-12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湿地是地球上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具有抵御洪水、涵养水源、补给地下水等诸多特殊的水调节功能,以及控制污染、调节气候、固定二氧化碳、提供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等生态功能。

  由于湿地类型的多样性、分布的广泛性以及淹水条件的易变性,加上不同学者的学科方向和研究目的差异,湿地定义较多。目前更多被采纳的是来自于《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简称《湿地公约》)中的定义,即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的沼泽地、泥炭沼泽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湿地保护法》中把湿地定义为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水域和滩涂除外。湿地的定义虽然有多种,但基本都包括水、土、植物三个要素,多水(积水或饱和)的环境、独特的土壤和适水的生物活动是湿地的基本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提出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亿亩,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2022年6月,我国启动实施《湿地保护法》,这是我国为强化湿地保护修复,首次专门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旨在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国家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等,其中湿地保护是重要的部分。

  我国于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今年11月,《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湖北武汉召开。大会通过“武汉宣言”和全球湿地发展战略框架决议,为保护湿地全球行动注入新动力。会议提出,中国将建设湿地类型国家公园、对五分之一的湿地实行最严格保护,在深圳建立“国际红树林中心”,成立中国候鸟迁飞通道保护网络等。这次会议为当前及未来的全球湿地保护修复指引方向,提出了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行动的中国主张。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