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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开展新进管理人员廉政教育培训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9-01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使新进入分院机关的管理人员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长春分院纪检组、组织人事处于2010年8月下旬举行了廉政教育培训,2006年以后进入机关的13名管理人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分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李冰作了题为“廉政文化与作风建设”的专题报告。报告首先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涵及其特点、廉政文化及四个基本范畴、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及核心价值观4个方面讲述了廉政文化的内涵。李冰在报告中结合实际案例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成效、特点,分析了现在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以17个常识问答讲解了纪检工作的基本知识,列举了机关工作人员应学习理解的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报告特别强调了新廉政准则中要求的“八大关键词、52项不准”。最后,运用列举案例、典故的方式,从洁身自省、廉洁自律的角度讲解了清廉八慎和五种廉政意识的内涵和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和鉴别力。

本次教育培训使机关新进管理人员及时了解了廉政文化、分院机关作风建设及对管理人员的要求,对培养和树立良好的廉政意识起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