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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党组纪检组配合院企业党组到长春光机所巡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6-25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中科院企业党组按照《2010年巡查工作安排》,派出了以党组副书记蒋协助同志为组长的巡查组,于6月23-24日对长春光机所投资的上市企业“长春奥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巡查。长春分院党组书记甘建国及纪检组有关同志全程参与了巡查工作。

巡查组首先召集了有所领导、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奥普公司领导及中层干部等参加的座谈会。蒋协助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中科院党组关于认真做好研究所投资的上市企业巡查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了此次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巡查组认真听取了长春光机所主管企业的副所长宋志义同志关于企业运营和发展的整体情况汇报。之后,组织民主测评、查阅相关资料,并就研究所对上市企业规范行使股东权利等八个方面的问题分别与相关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

巡查组一行深入车间、厂房,与企业的职工面对面交流,加深了对企业的进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