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水体中诸多新污染物的频繁检出,一些化学品作为新污染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自然水体,严重危害了居民健康与生态环境。流域水体中新污染物种类庞杂、环境行为多样、各种类之间还存在复杂的复合效应,其污染种类又“新”又“多”,且其环境迁移转化途径不清晰、健康风险不明确、常规处理技术时效低、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等问题,给我国流域水体的安全保障带来了新挑战。因此,对流域水体中出现的新污染物进行切实有效的管控与治理,需要在“四个结合,一个协同”这几个方面下功夫。
污染物溯源与流域整体相结合。新污染物通常为点源污染,因此,溯源工作在流域新污染物管控中应摆在初始位置。只有摸清流域新污染物来源和种类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源头管控工作。然而仅仅采取源头管控是不全面的,尤其是对于大流域综合治理,对全部新污染物来源进行管控是有悖于系统观念的流域治理,同时也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在厘清主要污染来源后,应依据流域不同功能区划分、统筹上下游,从全流域角度系统性对流域进行管理监测,以确保流域内重点断面新污染物在生态阈值范围内,从而保障不同功能区用水安全。
时间与空间相结合。流域一般地域广阔、土地利用类型繁杂、功能区多样,造就了新污染物空间分布的差异性,为此也导致新污染物污染存在空间显著差异。例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下游的累积要显著高于上游,典型污染源周边的污染状况也将强于流域其他区域。空间差异不仅仅存在于横向水平(上下游和不同功能区间),还存在纵向差异,在水体不同介质之间的新污染物赋存状况也存在显著差异。对于新污染物跨介质间污染研究,是当前研究难点,也是厘清新污染物环境行为的关键因素之一。除此之外,季节对流域新污染物也有较强影响。一方面,季节变化影响人类活动,人类活动的频繁程度也影响了流域新污染物污染水平。另一方面,季节的气候变迁(光照、温度以及降水等因素),同样对流域新污染物污染产生影响。尤其是我国东北地区季节变化显著、四季分明,人类活动和气象水文等因素受季节影响显著,一些典型污染源排放也将受到季节因素影响,冬季漫长的冰封期更会促使新污染物环境行为产生特异性。目前,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近期研究成果也证明了这一结论。因此,在关注流域新污染物污染空间特征的同时还应结合时间层面进行综合考量。
监测与预测相结合。建立新污染物监测制度也是《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流域水体新污染物监测是其治理的主要依据,也是其风险防控的先觉要素。针对流域重点断面,建立具有系统性和连续性的监测制度,构建流域新污染物数据库,对于其综合风险管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基于监测数据的风险评估多是对当前污染状况的评价,在此基础上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必然存在滞后性和局限性,难以应对未来变化条件的污染状况。因此,应基于新污染物监测数据库,运用机器学习和机理模型等方法,对流域新污染物潜在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其重要性在于,模拟预测分析未来变化环境下流域新污染物潜在风险,对不同情景模拟结果进行分析,最终通过优化算法确定不同情景模式下的最优风险管控措施,为流域水体新污染物精准管控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撑。
环境与健康风险相结合。新污染物通常对水生生物具有毒性效应,其中相当一部分具有生物累积性和持久性。因此,当新污染物进入流域水体后,将通过直接影响水生生物或通过食物链间接进入到生物体内对其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影响水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故而,评估其环境风险是对于其污染管控的重要指示性因素之一。与此同时,由于多数新污染物对人体同样具有危害性,且往往较低剂量就会引起人体健康危害,甚至导致癌症等疾病的发生。比如,新污染物将通过日常用水或通过食物链等方式对居民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并且一些新污染物虽然在环境中并未表现出较高毒性,但有可能通过间接作用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又如,部分抗生素类药物在水环境中毒性较小,但其赋存在水体中将胁迫微生物产生抗性基因,经过基因的水平转移,促使一些致病菌具有耐药性,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风险,威胁公共卫生安全。因此,在对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时,应将其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相结合,系统地综合性评估其潜在风险和危害,从而更为全面保障流域水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从上述“四个结合”分析来看,以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新污染物管控应突破单一局限性的管理方式,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全流域兼顾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分级、分时、分区域制定新污染物优先管控清单,提出面向未来变化环境下的新污染物综合风险管控策略,以应对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加剧的不利影响,切实践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6(SDG 6.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从而为实现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