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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举办2011年课题组长培训班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1-11-30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为使各课题负责人全面深入理解课题组长负责制,提升长春分院系统各单位课题组长科技创新与管理能力,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长春分院于11月29日举办了长春分院系统课题组长培训班。来自分院机关及各所站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长春分院组织人事处长于学锋主持了此次培训。

开班前,长春分院针对课题组长培训需求通过访谈和问卷形式进行了前期调研;并依此对此次培训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划。培训班历时一天,由三个报告组成。大连化物所燃料电池研究室主任孙公权结合自身经历体会,从课题组长任务使命、课题组创新文化建设、管理科技创新、团队平台建设等多方面与在场学员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和感悟。吉林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刘艳华从制度层面对课题组长如何避免职务犯罪进行了深入讲解。中科院监审局高级业务主管袁东从中科院对课题经费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本次培训结合研究所工作实际,针对性强,广大学员普遍认为,对今后工作具有指导借鉴意义。会后,学员们填写了培训调查问卷,为同类培训的继续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