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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长春分院与俄科院西伯利亚分院签订科技合作章程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07-12-05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12月4日,中科院长春分院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科技合作章程在长春签订。该章程作为中俄两分院在科学技术与教育领域互惠合作以及推进双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创新平台,将进一步促使两分院科技合作向纵深发展。
    
    在中俄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以长春中俄科技园建设为重要载体,中俄科技合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长春分院与俄西伯利亚分院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形成了合作章程。其主要合作内容包括,建立共同的实验室、生产实验中心、研发中心以及科技园等。并把新材料、地质与稀土成分化学、工业与医用激光、动力技术、软件工艺等确定为双方科技合作的优先领域。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双方中短期的具体合作项目,主要有制造生产用于陶瓷工业和塑料制品的耐热材料等,开发用于医疗、环境监测和仪器制造的激光系统设备以及进行专家培训、组织研究生与教师交流等。
    
    吉林省副省长陈晓光出席了签字仪式。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院长尼·多布列佐夫院士一行;长春分院党组书记薛传海、副院长马明亚;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外专局、长春市科技局、长春市高新区等部门的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