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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传达贯彻十七大精神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07-10-30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10月24日,中共长春分院党组组织召开长春分院系统党员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长春分院党组书记薛传海主持会议,并就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党的十七大代表,长春光机所党委书记、所长宣明介绍了大会盛况,传达了大会主要精神。
    
    会上,宣传所长结合切身感受,在介绍大会盛况的同时,结合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重在战略意义和重要历史影响,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十七大报告的主要精神,以及中纪委工作报告精神、党章修正案的说明和十七大选举情况。与会人员听了传达,倍受鼓舞。他们一致表示,胡锦涛同志所作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纲领和行动指南,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改革、发展、创新,为科学进步和经济繁荣做出新贡献。
    
    薛传海书记结合长春分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具体措施。第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首先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质,努力掌握科学发展观,树立远大理想与工作目标。第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认真联系长春分院及各所站实际,与开展知识创新工程紧密结合,脚踏实地,落实好科学发展观。要不断修订、完善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结合所属学科领域为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前瞻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创新贡献。第三,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牢固树立“创新为民”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理念,领导和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价值。第四,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利用党的先进性教育的创新成果,以“创先争优”等多种活动为载体,建设好各级领导班子,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长春分院院长张洪杰、副院长马明亚、长春分院各所、站党政领导及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