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长春分院人事干部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在长春光机所举行。长春光机所副所长甘建国、长春分院院长助理李冰、长春分院组织人事处处长张晓东,各所人事处长,以及来自各所及所属各公司的近30名人事干部、工会干部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张晓东处长从各研究所及所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对即将在明年1月1日起执行的劳动合同法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解读,并对各条款的深层含义结合案例做了解释。与会人员结合实际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通过培训,大家清楚了订立、废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法律事项,表示回单位后进行认真分类、总结问题,并希望分院多组织这类具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