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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湿地保护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2-01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1月30日,吉林省湿地保护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湿地保护专题学术交流班在长春召开。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祁永辉、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会长刘亚文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吕宪国为吉林省湿地保护协会名誉会长,张建秋当选为吉林省湿地保护协会会长。吉林省湿地保护协会新一届理事会总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在湿地法制建设、重要湿地认定、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自然教育等方面发挥自身优势提供科技支撑,为全省湿地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吉林省湿地保护协会章程(修改草案)》,讨论批准了吉林省湿地保护协会新会员。

    会上开展了湿地保护专题学术交流。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吕宪国,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马琼芳分别围绕湿地保护国际前沿、湿地碳汇评价做湿地保护专题学术报告。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副院长、研究员武海涛做了题为《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林业行业标准解读的报告,介绍了湿地退化修复前生态调查、退化生态状况诊断、修复目标设定和方法选择、生态修复方案制定和技术实施、生态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等技术流程;介绍了分区分类选择自然恢复、人工辅助和生态重建等修复方式,阐述了微地形改造、基质修复、水文恢复和水质改善、生物多样性及其生境恢复、生态监测与效果评估等技术规程。据悉,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武海涛牵头起草编制的《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首次以行业标准的形式,规范了湿地生态修复的流程和技术实施等要求,填补了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范标准化的空白,对推进我国湿地全面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吉林省湿地保护协会是从事湿地保护相关工作的全省性社会公益组织,是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的重要平台。协会自成立以来,开展湿地保护科研工作,配合开展湿地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积极创建“湿地学校”,开展湿地保护管理技术交流与培训、湿地保护调研、专家走基层等活动,为全省湿地保护事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