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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开展国庆节前安全检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9-29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17]109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科院党组关于全力做好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十九大召开营造稳定的科研生产安全环境,927-28日,长春分院对系统各单位科研生产安全进行了检查,分院系统安全工作部门负责人、安保干部共8人参加了安全检查。市公安局文经保支队的梁卫平警官、王芳警官全程参与了安全检查。分院分党组书记甘建国参加了在长春光机所的安全检查。 

  本次安全检查结合《长春分院安全检查实施细则》及今年5月份下发的《关于填写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调查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春季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的《院属单位2017年安全工作自查表》及总结报告的提交情况;《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调查表》中列示的安全安全检查重点部位。检查组先后到东北地理所、长春光机所、长春人卫站、分院机关、长春应化所,检查了消防中控室、部分实验室、楼堂馆所、生产车间等安全重点部位,指出了各单位在实验室安全、消防系统安全、生产车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本次检查结合《长春分院安全检查实施细则》,将检查结果纳入到长春分院安全包保管理办法中,作为对各单位2017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长春光机所检查现场

 

长春应化所检查现场

 

东北地理所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