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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组织召开《中科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课题研讨会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2-02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推进中科院财务制度建设工作,做好院条财局委托北京地区资产管理第二学习小组与长春分院共同承担的《中科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课题研究,1129日,长春分院组织课题组成员在哈尔滨召开了课题第二次研讨会。长春分院副院长刘晓冰、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资产财务处处长潘成利出席会议,会议由长春分院财务资产处处长姜守忠主持,北京地区资产管理第二学习小组成员及长春分院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刘晓冰对参加会议的京区资产管理第二学习小组及长春分院资产管理学习小组成员表示欢迎,向大家介绍了东北地理所农业技术中心与哈尔滨育成中心的发展历史,并对我院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希望。潘成利就已形成的《中科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初稿)谈了几点体会,他强调,本办法政策要落地,具有可操作性,能化解效率与监管的矛盾,结合财政部新出台的政府采购方面政策规定,注意政策之间的衔接,粗细把握有度,体现科学院的管理特色。随后,本课题组组长、空间中心采购办主任刘春霞对课题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汇报,对《中科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初稿)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课题研究尚未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承担单位根据分工部分的内容,分别进行了汇报,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就课题重点和难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并达成共识:各单位按此次研讨会任务分工,提出自己单位所负责内容的风险点与关键点,通过分析目前我院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政府采购现行制度对比总结出相关风险点,同时对有疑问的条款提出建议和解决措施。 

  此次课题研讨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家认为本次研讨会非常必要,对尽快出台和实施《中科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