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主体作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流程,为审计成果运用打好基础。2015年11月26日和12月3日,长春分院组成核查组,对“长春光机所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和“东北地理所领导班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核查。
核查组根据长春分院出具的审计整改意见,对照研究所的审计整改报告,逐条听取了研究所的核查过程、整改措施、整改情况,查阅了审计整改措施对应的佐证材料和资料。听取情况后,核查组结合整改情况,就相关意见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同研究所交流了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核查和整改的建议措施。
通过此次审计整改核查工作,让研究所进一步完善了审计工作流程,明确了审计整改的要求和内容,为审计成果运用奠定了基础,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