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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暨新聘中层干部任前集体谈话活动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8-25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分院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中科院党组、中纪委驻院纪检组要求,长春分院机关于8月18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仪式暨新聘中层干部任前集体谈话。

  分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同分院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逐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要求,明晰了执行分院机关内控制度和监督落实责任内容,为分院机关廉政建设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奠定了基础。

  分院全体班子成员同今年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谈话。

  分院院长王利祥简要介绍了中层干部的聘任考核过程情况,并从加强系统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加强思考与总结、提升执行力等方面举出案例对新聘任中层干部提出了要求。分院党组书记甘建国指出,各位中层干部要认真履行“定战略、抓落实、带队伍”三个职能,要求各部门明确新的形势和要求,关注要点,把工作做好做实,为“率先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分院副院长刘晓冰从工作岗位的内涵的角度,提出了中层干部应具备的素质,要求大家要珍惜岗位,在提升自我、锤炼能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实现跨越发展。分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冰对新任中层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责任方面提出了要求。她指出,各位中层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结合长春分院机关廉洁从业各项制度的要求,以身作则、开展好工作,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严格自己的同时,监督和指导部门成员执行各项制度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业务部门要定期在分院机关内发布最新国家和中科院党风廉政制度信息,严控三公经费,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整体推进分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签订责任书

 

任前集体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