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按照长春分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安排,分院机关开展活动第二专题——“严于律己”的学习活动,长春分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冰,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为分院机关全体职工作了题为《严以律己,慎独慎微,廉洁从业》专题学习报告。
报告结合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形势,指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体现了党中央驰而不息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态度。
报告引经据典,结合实际中的典型案例,从“严以律己,要慎独慎微”、“严以律己,要有党章意识”、“严以律己,要廉洁从业”对“严于律己”的内涵和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在“严于律己”中的具体体现等方面做了透彻的分析和解读。
报告强调,“严于律己”要追求“慎独”的高境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反躬自省,洁身自好,存正祛邪,注重修身养德,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要加强自身修养,关注小事细节,防微杜渐,两袖清风,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严于律己”要回归党章,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明确党章第三条赋予党员的义务,分院机关纪监审部门要明确党章对其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要求,关键要做到“知行合一”;同时“严于律己”要做到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廉洁自律,清正为官”的意识,深入剖析典型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的思想根源,引以为戒;同时,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广大职工要严格遵守各类科研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制度,不断提高科技创新的效率和效益,为推进长春分院系统各单位“率先行动”计划提供保障。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现场
分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冰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