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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纪检组组织开展庭审现场廉政教育活动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1-11-02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为提高长春分院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10月31日,长春分院纪检组通过与吉林省检察院协调,组织系统纪委书记、副书记、部分中层管理干部及研究室主任共70人前往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旁听了长春某大学前任干部的受贿案件审理过程。长春分院党组书记甘建国参加了此次廉政教育活动。

此次审理系长春某大学后勤中心负责人借职务之便,在学校综合楼改造过程中,收受配套设施供应方贿赂的案件。经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陈述犯罪事实,公诉人向法庭举证指证,辩护人申辩、法庭辩论三个环节,在1小时40分钟的审理后,法庭确认了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和动机。对自身违法行为给国家、单位和家庭造成的恶劣影响,犯罪人当庭进行了忏悔。

此次庭审现场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了长春分院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